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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法学会律师研究会常务理事:刘海宁
姓名·:刘海宁
职务: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、律师
办公机构:河南远恒律师事务所、本网高级法律顾问
刘海宁,男,1971年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特种兵部队;1982年入警,先后历任郑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指导员,中队长,特警队队长,副处级协理员;1990年任法制室副主任,二七分局副局长;1998年11月任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,控申处处长,警令部副主任兼110指挥中心主任等职,2006年退二线在市局法制室工作(公职律师);2013年退休返聘。入伍期间多次受部队嘉奖;入警以来多次受市公安局嘉奖;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、优秀中共党员;郑州市政府授予人民卫士称号;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河南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民警;所在单位和个人荣立多个集体和个人二等功、三等功。获得国家律师资格、郑州市公安局(公职)律师;中国法学会会员,获河南省公安机关优秀诉讼代理人称号。系郑州市第十三届人大第13次会议聘任的市人大内司委司法案件咨询组成员; 河南省政府河南华侨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;郑州市公安局疑难案件专家咨询组成员;河南省法学会律师研究会常务理事;多家企业、公司和单位的法律顾问。
联系电话:18803711103。